今天,我们来分析两个“反向劫持域名”的案例。
概要:
投诉人域名过期两年后,被投诉人获得该域名。而后投诉人申诉被拒,并涉嫌反向劫持域名。
域名信息:
①http://dspa.com注册于1997年11月11日;
②http://dspa.com曾两次因为过期被删除,一次是2009年1月,一次是2017年12月。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①投诉人为荷兰DSPA BV公司,是一家具有高度创新性的气溶胶发生器的领先制造商;
②投诉人DSPA BV是“DSPA”等几个商标的注册人,其中最早的是2006年10月5日注册的804422(商标),同时投诉人从2006年6月4日起就拥有域名dspa.nl;
③投诉人是争议域名2010年9月29日至2015年期间的注册人;
④被投诉人是美国一家媒体公司的员工(不清楚什么职位),于2017年12月21日通过拍卖方式获得争议域名。
仲裁过程:
①2020年6月5日,荷兰DSPA BV公司向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交申诉;
②2020年6月5日,中心通过电子邮件向该域名所在注册商发起有关争议域名的验证请求;
③2020年6月8日,注册商回复邮件,并将当前注册人(被投诉方)联系方式给到中心;
④2020年6月10日,中心正式通知被投诉人,并要求在2020年6月30日前回复该通知;
⑤2020年6月23日,被投诉人向中心发送了一份邮件,要求延长答复时间,根据《规则》,自动将回复时间延长至2020年7月4日;
⑥2020年7月3日,被投诉人向中心提交了相关文件;
⑦2020年7月30日,针对该域名案件的仲裁小组正式组成,并提交了声明,宣读了公正与独立审理的宣言。
仲裁小组判定的参考内容如下:
①争议域名目前没有搭建任何网站;
②投诉人在申请仲裁之前与被投诉人联系,被投诉人表示愿意以89000美元(约合人民币60万)的价格出售该域名;
③该域名在英文单词组合缩写上可以是多种善意的含义,并非只针对投诉人所列举的商标意义;
④投诉人声称,争议域名在2015年到期后,仍一直被解析在投诉人的网站上,这是一个明显的谎言,因为通过资料来看,近五年来无论是域名服务器还是争议域名本身相关的内容,都不是投诉人的;
⑤投诉人声称被投诉人是在2015年域名到期后获得争议域名,这也是一个明显的谎言。根据事实证据,被投诉人是在2017年Tucows拍卖会上才获得该域名;
⑥根据whois历史数据分析,投诉人许多事实指控根本不真实;
⑦投诉人更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被投诉人是恶意使用争议域名;
⑧被投诉人在争议域名过期两年后获得,并持续拥有争议域名两年,期间未曾以任何方式联系过投诉人,没有试图将该域名出售给投诉人。
仲裁结果:
如上所诉,小组认为,被投诉人注册有争议的四字母域名是因为其固有价值,而并非是因为投诉人的品牌价值。故此,拒绝投诉人荷兰DSPA BV公司的申诉,并因该投诉人在提交的证据中有多处明显的捏造事实,判定该公司为反向劫持域名。
概要:
国外一家摩托车制造商对域名http://voxan.com进行申诉,最后却被判定为反向劫持域名,且有滥用行政程序的行为。
域名信息:
①http://voxan.com注册于1997年1月17日;
②该域名曾于2016年过期后被重新注册;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①投诉人是摩纳哥的gildo Pallanca-pastor先生;
②投诉人持有VOXAN商标的各种注册权,并与摩托车的概念结合商业化使用;
③被投诉人是美国virtual point inc公司的技术管理员。
仲裁过程:
①2020年6月29日,投诉人向中心提交了域名仲裁申请;
②2020年6月29日,中心通过电子邮件向该域名所在注册商发起有关争议域名的验证请求;
③2020年6月30日,注册商回复邮件,并将当前注册人(被投诉方)联系方式给到中心;
④2020年7月2日,中心正式通知被投诉人,并要求在2020年7月27日前回复该通知;
⑤2020年7月27日,被投诉人向中心提交了相关文件;
⑦2020年8月5日,针对该域名案件的仲裁小组正式组成,并提交了声明,宣读了公正与独立审理的宣言。
仲裁小组判定的参考内容如下:
①被投诉人证据表明,他是通过2020年4月28日的平台拍卖获得该域名,同时还在当天获得了另外一个域名http://visan.com的所有权;
②争议域名目前是跟平台合作,搭建了一个网站;(我看了下,就是出售页)
③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20日之间,被投诉人和代表投诉人的域名中介机构就购买该争议域名事宜进行过谈判,最终双方因价格无法谈拢而放弃。当时,持有人开价290000美元(约合人民币198万),后来谈判到144800美元(约合人民币98万),但是投诉人依旧不同意,坚持自己最高只能给到40050美元(约合人民币27.3万)。
④投诉人声称争议域名与其商标相同,并且已经搭建了网站,侵犯了其品牌的合法权益,但经过仲裁小组调查以及被投诉人提交的证据表明,该域名自始至终并没有恶意宣传及恶意使用;
⑤被投诉人指出,全球有十几家公司使用VOXAN商标,并且全球有数百个用“VOXAN”字母组成的商标,这并非投诉人一家公司的专用域名;
⑥被投诉人指出,投诉人非世界驰名商标,且在美国没有任何形式的子公司,也没有在美国销售任何其公司出品的产品,甚至在此之前他都不知道有这么一家公司。
仲裁结果:
仲裁小组认为,投诉人在此次案件中,并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也没有提供有力的证据,在一些文件中存在“隐瞒”、“捏造”事实等行为。故此,投诉人有很大可能是恶意仲裁,企图反向劫持域名,滥用了行政程序,拒绝投诉人转移域名的申请。
小胖说点啥:
①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来,域名一旦过期掉下来之后,那么就会失去对它的所有权,别人都可以通过抢注来获得该域名,而且是合法合规的;
②投诉人荷兰DSPA BV公司明显是自己原因把域名弄丢了,反而揣着明白装糊涂,打算通过仲裁来要回域名,显然是不可能成功的;
③还有一个重点就是,在仲裁之前,上面两个案例的投诉人,都主动跟现持有人沟通过买卖争议域名的事宜,由于价格太高没谈妥,然后转头就提起申诉,这一点是后来仲裁小组判定其“反向劫持域名”的重要依据。有很多相关案例可以佐证,比如2017年的http://Vallila.com仲裁案;
④所以说,如果你是合法合规抢注、拍卖来的域名,就不要怕原米主莫须有的仲裁行为。